会理县人民政府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补缴办事指南


来源: 时间:2017-11-14 15:29 【打印】【关闭

责任单位:凉山州社保局

事项名称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补缴

服务对象

用人单位及其职工、个体工商户及雇工、灵活就业人员费用补缴

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2.《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3.《关于贯彻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缴纳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5]158号;

4.关于下发《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缴纳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补偿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办法[2016]62号)等;

5.《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人社部令第20)

受理单位

凉山州社保局

申请条件

与原单位存在事实用工关系但原单位未为其参保的人员

申报材料

与原单位存在事实用工关系期间的相应用工依据及工资领取依据

办理流程

社保局根据其提供的依据进行初审、复审,并在系统中办理补缴

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办理时限

及时办理

办理地点

凉山州政务服务中心楼州社保局前台。

咨询方式

前台咨询、电话咨询

投诉监督

0834-32220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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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834-5622691 | 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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