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180012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不动产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18 年 6月 7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会理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834-5698807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 权利类型 |
不动产 坐落 |
不动产 单元号 |
不动产 面积 |
用途 |
备注 |
1 |
陈发京 |
国有出让 |
会理县南街街道九榜村四组组76号 |
513425200206GB00062F00010001 |
土地473.12㎡/房屋684.03㎡ |
批发零售和住宅用地 |
首次登记 |
|
|
|
|
|
|
|
|
|
|
|
|
|
|
|
|
公告单位:会理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8 年 5 月 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