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统一部署,根据《四川省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要求,为了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职能职责,我所开展了电动自行车销售及维修经营者摸底排查工作。 通过摸底排查工作,我所共出动16人次,切实摸清了我所辖区内电动自行车销售经营者、配件销售经营者、电动自行车维修(改装)经营者底数,其中电动自行车销售经营户共9户,电动自行车配件销售经营户共7户,未发现电动自行车改装经营户,在检查过程中,未发现销售无合格证、伪造、冒用认证证书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的情况,未检查出销售无厂名、厂址等不合格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的违法行为,同时向电动自行车销售经营者宣传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和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注意事项。 通过对电动车的综合治理工作,我所建立了监管台账,落实监管责任,实行了重点监管,同时完善标准规定,规范停放充电,依法太严格整治,强化宣传教育,有效防止电动自行车安全事故问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