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会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7 年政务公开要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会理府办发〔2017〕94号)文件精神,根据《会理县2017年政务公开要点工作任务分解表》要求和标准,结合本镇政务公开工作实际,为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优化政务环境,推进我镇政务工作的深入开展,特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十八大、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市、县政务公开会议精神,以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公正便民、依法行政、勤政廉政为根本要求,提高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的透明度和办事效率,切实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推动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促进依法行政,更好地为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服务。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严格依法原则。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范围、程序履行公开义务。 2、坚持全面真实原则。对各类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外,都要如实公开,并保证信息充分、真实有效。 3、坚持及时便民原则。按照规定对应当公开的事项,采用方便、快捷的方式及时公开。 通过推行政务公开,努力使政府工作透明度不断提高,政府与群众沟通的渠道更加畅通,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等民主权利得到切实保障。 三、健全组织机构 根据工作要求现成立太平镇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具体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 陈朝万 副组长: 孔 毅 成 员:裴兆洪、龚勇、周兴勇、罗伟、韩宗前 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龚勇同志任主任,具体抓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落实。周兴勇同志具体负责政务公开各类材料的拟定、报批,定期在会理县政府信息网政务公开平台公开镇政府的相关工作。 四、明确政务公开工作要求 (一)明确政务公开内容 凡是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运用行政权力办理的与人民群众利益相关的各类事项,除免予公开外,都进行公开。政务公开的范围包括着呢政府的政务公开和各站所的政务公开。对政务公开内容的要求是:全面、真实、具体。公开的事项要求具备“六个要素”,即办事依据、办事职责、办事条件、办事程序、办事纪律、办事结果。 主动公开事项: 1、规范性文件和发展规划 (1)镇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村委会依法行使管理职能的具体制度; (2)本行政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计划及其进展和完成情况; (3)本行政区域经批准的集镇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专项规划等区域规划和专项规划。 2、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 (1)影响公众人身健康和财产安全的疫情、灾情或者突发事件的预报、发生及其处理情况; (2)扶贫、优抚、教育、社会保障、劳动就业等方面的标准、条件及实施情况; (3)土地征收、征用、房屋拆迁的批准文件、补偿标准、安置方案等情况; (4)低保生活补助金、救灾物资的发放情况; (5)政府实事工程的建设、管理及完成情况; (6)水利开发及利用前景。 3、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 (1)政府基础建设项目的公开招标中标情况及工程进度情况; (2)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采购的方式、采购结果及其监督情况; (3)重要专项基金、资金的使用情况; (4)政府财政年度预算、决算及执行情况。 4、政府机构和人事 (1)镇人民政府、各村委会依法行使管理职能的办公地址、机构设置、工作职能、办事条件、办事程序、办事期限以及监督救济途径等情况; (2)镇人民政府、各村委会的负责人及其他工作人员的姓名、职责分工; (3)政府机关的年度工作目标及其执行情况; (4)政府机关负责人人事任免情况; 5、各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公开的行政执法事项、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纪律,执法对象所享有的权利和义务、执法的结果。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7、法律、法规对前款事项的公开权限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免予公开的内容: 1、属于国家秘密的; 2、属于商业秘密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商业秘密被泄露的; 3、属于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对个人隐私权造成不当侵害的; 4、与行政执法有关,公开后可能会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或者威胁个人生命安全的; 5、法律、法规规定免予公开的其他情形。 (二)规范政务公开程序 1、编制目录。结合本镇实际,明确公开的内容和重点,制定本镇政务公开具体目录,规范公开的内容、范围、方式和时限等。 2、实施公开。依照法规和政策的有关要求提出公开的具体内容,通过镇政务公开栏等形式及时公布。上级主管部门有明确要求的,按相关规定予以公开。重要事项要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公开。 3、收集反馈。镇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要认真收集群众对政务公开情况的意见和建议,及时作出处理或整改,并将结果向群众反馈。群众对公布的内容有疑问的,可以口头或书面向镇纪委反映,镇纪委应当及时进行调查。确有公开内容不真实、不完整或者决定的事项不公平、不公正的,应督促予以纠正并重新公布。 4、归档管理。政务公开的内容要一式三份,一份报县,一份镇里留存,一份在公开栏中张贴,以备查证。要建立政务公开档案,档案资料要真实、完整、规范。 (三)规范政务公开的时限 政务公开必须做到经常、动态、及时,公开时限应与公开内容相适应。 1、长期公开。对有关政策规定、议事规则、工作制度等具有长期性、稳定性的内容应长期公开,如有变化应及时更新。主要包括镇事务工作流程、领导班子成员职责分工、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等。 2、定期公开。对在一定时期内相对稳定的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主要包括镇村两级财务收支情况,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主要指标完成情况,为民办实事的内容及进展情况等。 3、即时公开。对动态性、阶段性、临时性、紧急性的工作应即时公开,主要包括作出的重大决策、决定的重要事项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如农村“五保”和最低生活保障评定及补助标准、危房改造、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的落实情况等。 五、政务公开的主要形式 1、公开栏。在镇政府大院设置政务公开栏,在原来的基础上整修和完善公开栏,保证内容持久公开。 2、明白纸公开。对群众关心的民生工程政策、计划生育政策、农民负担、涉农补助资金发放以及征地拆迁赔偿情况等要通过明白纸形式公开。 3、网上公开。太平镇依托会理县信息公开平台对应长期公开、定期公开、即时公开的内容,原则上都要在网上公开。 4、其它形式公开。结合本镇实际,利用广播、会议等形式进行公开。 六、具体要求 1、实行政务公开的目的在于加强对机关和各基层单位公务运行情况的监督,提高工作透明度,推进民主建设,促使干部职工廉洁从政。要求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充分认识推行政务公开的重大意义,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求务必达到“真公开、全公开、常公开、硬监督、严查处、求实效”的目标。 2、明确职责,责任到人。根据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各单位要必须确定一名领导具体负责此项工作,一把手负总责,保证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3、建立政务公开登记簿,对公开的内容、形式进行记载备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