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局发放二季度优抚款、补发提高标准部分、新增和死亡对象等各类抚恤金、优待金共计3272人次3376040.6元。其中在部队受伤致残人员抚恤金81人次302600.10元;三属抚恤35人次129430.50元;复员军人273人次554665元;带病回乡退伍军人1904人次1798410元;参战涉核军人335 人次325990元;60岁以上退役补助金612 人次235305元;60岁烈士子女32人次29640元。
川公网安备 51342502000015号